近日,江苏证监局于2025年7月29日发布公告,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裕弟、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小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苏州清越光电在2023年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其一为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该公司在2023年多次将募集资金转至一般结算账户购买银行理财,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
其二是CTP+OLED产品贸易类业务财务核算不规范。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新增CTP+OLED产品贸易类业务,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但公司却按照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并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直至2024年7月6日,公司才对此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调减1366.76万元。
其三是关联交易未披露。根据公司2023年年报,枣庄市宏远建筑工程公司系公司实控人高裕弟近亲属控制的关联企业。2023年5月至6月,公司与枣庄宏远签订了《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并支付工程款363万元,但该关联交易未在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
苏州清越光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高裕弟作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小波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江苏证监局要求苏州清越光电、高裕弟和张小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内部管理水平,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报告。若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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